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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退役士兵招生计划的通知
编辑:meiyin 来源:本站新闻 发表时间:2009-8-18 浏览次数:741

转自广东省民政网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以及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86号)的精神,广东省对退役士兵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009年,广东省92所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承担12383名2007年冬季和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的培训任务,其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56所技工学校计划承担8578 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3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承担3805名。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招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组织好、落实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报名、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民政部门要大力宣传,让每一位有参训意向的退役士兵及时了解报名参训的有关事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把好资格核准关;落实人员、设备和场所,为退役士兵报名提供优质服务。劳动保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当前社会用工的新形势,职业技能培训的好处以及学技能、促就业、创佳绩的先进典型;督促有关学校做好迎接退役士兵入学的准备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培训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各部门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位自愿参训的退役士兵顺利报名,确保每一位报名参训的退役士兵顺利入学,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实施。

    二、检查督促,认真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帮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退役士兵在报名、录取过程中普遍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予以充分重视,及时研究协调,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保证时效,及时做好招生情况上报工作。对参加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的退役士兵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工作,各部门要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工作时效。8月20日前,为省民政厅调试网上报名系统阶段;8月21日至27日为退役士兵报名阶段,8月28日至31日为退役士兵报名确认阶段。各地级市民政局在9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分别向同级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提供本辖区退役士兵报名信息。对梅州、湛江、茂名、云浮4市退役士兵跨区域报读的(含各地报读省属技工学校的),由安置地地级市民政局将其报名信息提供给报读学校所在地地级市民政局,再由报读学校所在地地级市民政局汇总提供给同级劳动保障局。
开学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并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给退役士兵本人。退役士兵入学后30天内,学校(含省属技工学校)按行政隶属关系将退役士兵入学花名册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分别上报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同时,报送学校所在地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退役士兵入学后40天内,各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将退役士兵入学花名册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给同级民政局;退役士兵入学后50天内,各地级市民政局将退役士兵入学花名册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省民政厅(安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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